按照民政部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》(民函[2020]52号)精神,根据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募捐进展情况,四川省红十字会、四川省红十字基金会自5月15日起暂停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募捐,此后社会捐赠全部恢复为日常捐赠。
特此通告。
四川省红十字会
2020年5月15日